当前位置

首页>关于我们> 在线投诉

在线投诉

我已认真阅读过投诉须知,继续反馈:

验证码

为更好的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,为广大旅游者提供及时、便捷、高效的旅游投诉服务,特制定嵩山景区旅游投诉须知。请游客朋友们在投诉前进行详细阅读。

一、投诉受理范围:
嵩山景区管理区域

二、旅游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1、投诉人与投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。
2、有明确的被投诉人、具体的投诉请求、事实和理由。

三、投诉受理的情形:
1、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投诉人人身、财产受到损害的。
2、受理违反法律法规、公司规章制度及职业操守行为的举报投诉。
3、其他损害投诉者利益的。

四、旅游投诉应载明下列事项:
1、投诉人的姓名、性别、联系电话及投诉日期。
2、被投诉人的名称、所在地。
3、投诉的要求、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。
4、投诉事项比较简单的,投诉人可以口头投诉,由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进行记录或者登记,并告知被投诉人;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,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可以口头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,并进行记录或者登记。
5、投诉人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活动的,应当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,并载明委托权限。

五、不符合投诉受理的情形:
1、不属于旅游投诉管理机关管辖范围的。
2、投诉者与被投诉者无直接利害关系的。
3、没有明确的被投诉者。
4、超过规定的时效和期间的。
5、司法机关或其他职能机关已经受理的。

六、注意事项:
1、投诉人要文明用语,不要采用侮骂及人身攻击的文字和语言。
2、投诉人的投诉内容要真实,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,或进行不正当的、恶意投诉活动。